根据《汕头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复试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
按照国家线A类执行。
二、录取类型及招生计划
1.录取类型分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
2.根据《汕头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生7人、专业型硕士生40人,以上名额包含已拟录取推免生。具体以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三、复试时间(持续更新中)
调剂批次
4月11日 08:00 报到(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阶梯演讲厅)
4月11日 10:00 笔试创作(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阶梯演讲厅)
4月11日 14:30开始 美术及设计类1组综合能力面试;18:20开始 产品环艺组综合能力面试
四、复试方式
1.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型硕士生复试方式相同。
2.复试分批次进行:先行组织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若第一志愿复试后拟录取人数不足计划数,再行组织调剂考生复试。
3.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相关政策,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五、复试内容
1.本次复试由笔试创作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创作
学院自命题,考试时间为3小时,完成1件创作或设计作品。满分100分。
(2)综合能力面试
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分析应用能力及创新意识、沟通表达能力;考查考生外语水平。满分100分。
2.复试满分100分,计算方法:笔试创作成绩×0.5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0.50;其中笔试创作或综合能力面试有一项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拟录取。
3.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0.50+复试成绩×0.50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笔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具体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专业方向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其次再从专业方向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进行专业内调剂录取。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总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同,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综合材料、具体讨论并录取。
七、复试流程
1.学院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联系方式,通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复试。
2.考生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准备复试相关材料。
(2)携带复试相关材料到校报到,完成复试资格审查。
(3)笔试创作:考生需提前30分钟至考试室候考。
(4)综合能力面试:考生需提前30分钟至指定候考室候考,由工作人员按序号安排至面试室进行面试。
八、复试安排
1.考生报到
考生按要求携带复试相关材料,完成资格审查。
地点: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前楼三楼会议室
2.笔试创作
时间:3小时
地点: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后楼阶梯教室
备注:考试用纸由学院统一发放,其他创作工具由考生自备。
3.综合能力面试
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提醒:考生于考试开始前将手机上交,由学院统一保管,并用信封编号密封,考试结束后发还。
九、复试相关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核查信息是否与本人相符。
2.成绩单: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的原件) 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原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学生证,提交复印件。
4.往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提交复印件。
5.同等学力考生:其中高职高专生审查专科毕业证书和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审查本科结业证书等,提交复印件。
6.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7.《汕头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5-3),如实填写,原件。
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5-4)(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原件。
9.《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5-6)(须考生亲笔签名),原件。
十、复试结果的通知
复试结果将公布于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官网招生信息栏,并单独通知考生。请考生关注留意,及时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上确认录取。
十一、注意事项
1.诚信考试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候考和考试时禁止使用通讯工具。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直播。
4.不按时参加者,按自动弃考处理。
十二、提示
1.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位于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2.考生复试期间自行解决住宿,食宿费、往返路费一律自理。
3.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54-86504561;邮箱:mml@stu.edu.cn
汕头大学
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3月21日